【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在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尚未完全确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职后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以下是对“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的详细总结与建议:
一、法律依据
法律条款 | 内容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二、遇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
问题类型 | 解决办法 |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 |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拖延支付工资 | 收集工资单、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
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 | 可提供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银行流水、工作证等) |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未满”为由拒付工资 | 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可依法维权 |
三、维权步骤
1. 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工作记录、聊天记录、工牌、银行转账记录等。
2. 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工资。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或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4.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提起诉讼: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 试用期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 即使是试用期员工,也享有法定的劳动权益。
- 在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使用。
五、总结
试用期辞职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追回工资。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沟通、依法申诉,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如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