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职级并行套改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事业编制人员的职级管理体系,规范职级并行操作流程,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事业编制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各级事业单位中已纳入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2. 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每位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公平待遇。
3. 稳妥推进:结合单位实际,分步实施,避免因改革引发不稳定因素。
4. 激励导向:通过职级并行机制,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人员:
- 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部分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职级并行定义
职级并行是指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等级与职级序列相结合,打破原有“单一职务晋升”模式,实现“职务+职级”双轨制管理。职级不随职务变动而自动调整,而是依据个人资历、工作表现、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套改对象与条件
| 类别 | 套改对象 | 必备条件 |
| 管理岗位 | 副科级以上干部 | 在编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 在编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
| 工勤技能岗位 | 高级工及以上 | 在编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
五、职级套改标准
根据不同岗位类别,设置相应的职级序列,并结合任职年限、考核结果、工作实绩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如下:
| 职级等级 | 适用岗位 | 基础工资标准(元/月) | 任职年限要求 | 备注 |
| 一级 | 管理岗位 | 6000 | 满8年以上 | 含正处级 |
| 二级 | 管理岗位 | 5500 | 满5年以上 | 含副处级 |
| 三级 | 管理岗位 | 5000 | 满3年以上 | 含正科级 |
| 四级 | 管理岗位 | 4500 | 满2年以上 | 含副科级 |
| 五级 | 专业技术岗位 | 4800 | 满6年以上 | 含高级职称 |
| 六级 | 专业技术岗位 | 4300 | 满4年以上 | 含中级职称 |
| 七级 | 专业技术岗位 | 3800 | 满2年以上 | 含初级职称 |
| 八级 | 工勤技能岗位 | 3500 | 满5年以上 | 含高级工 |
| 九级 | 工勤技能岗位 | 3000 | 满3年以上 | 含中级工 |
六、套改程序
1. 申报审核: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初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资格复核:由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符合套改条件。
3. 公示反馈:经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4. 审批生效: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正式生效。
七、注意事项
1. 职级并行改革应与绩效考核、岗位职责相结合,避免“只升职级不提责任”的现象。
2. 对于新进人员,应按照新入职标准进行职级评定,不得直接套用原职级。
3.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违背本细则的基本原则。
八、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本次职级并行套改,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