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七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内容,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该条款主要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以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条件和程序。
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需要进行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或拘传。传唤是指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拘传则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该条文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实施强制措施时的法律权限和程序要求,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该条款还强调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如保障其知情权、辩护权等,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原则。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法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条款编号 | 第七十三条 |
主要内容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或拘传,以进行讯问。 |
适用对象 | 犯罪嫌疑人 |
强制措施类型 | 传唤、拘传 |
实施主体 | 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
程序要求 | 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职权 |
权利保障 |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辩护权等合法权益 |
目的 | 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在保障司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护,是现代法治社会中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