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是指什么人】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特困人员”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那些因各种原因生活极度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特殊群体。他们通常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然有劳动能力但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自立。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国家和社会提供了相应的救助和帮扶措施。
一、特困人员的定义
特困人员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
1. 无劳动能力:如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长期患病者等;
2. 无生活来源:即没有固定的收入或财产;
3.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
此外,一些地区还可能将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人纳入特困人员范围。
二、特困人员的类型
| 类型 | 特点 |
| 城乡老年人 | 年龄较大,失去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或子女无力赡养 |
| 残疾人 | 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缺乏经济来源 |
| 重病患者 | 长期患病,医疗费用高昂,无法负担基本生活 |
| 孤儿 | 无父母抚养,无人监护,生活困难 |
| 突发困难家庭 | 因意外事件(如火灾、车祸)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
三、特困人员的救助方式
为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国家提供了多种救助方式,主要包括:
- 最低生活保障:为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 特困人员供养:包括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提供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保障;
- 临时救助:针对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给予一次性补助;
- 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部减免;
- 教育救助: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金、减免学费等支持。
四、特困人员的认定流程
1. 申请:由本人或家属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审核: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3. 公示:对拟认定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
5. 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救助资金或物资。
五、总结
“特困人员”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点帮扶对象,他们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通过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能够有效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体现社会公平与温暖。
表格总结:
| 项目 | 内容 |
| 定义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能力履行 |
| 类型 | 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孤儿、突发困难家庭等 |
| 救助方式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 |
| 认定流程 | 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发放 |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特困人员”的含义及相关的救助政策,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与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