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保持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各地财政部门的规定,会计继续教育的实施时间通常有明确的要求。以下是对“什么时候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展示相关信息。
一、
会计继续教育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但多数地方会在每年的1月至12月之间安排。部分省份会设定固定的报名和学习时间段,例如上半年或下半年集中进行。此外,一些地区还允许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只要在年度内完成规定的学分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有的则对不同职称(如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设置不同的学分要求。因此,会计人员应密切关注当地财政局或会计学会的通知,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
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方便从业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表格:各地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参考表
| 地区 | 继续教育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是否允许灵活学习 | 学分要求 | 备注 |
| 北京市 | 每年3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线上+线下结合 |
| 上海市 | 每年4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需通过考核 |
| 广东省 | 每年5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网络课程为主 |
| 江苏省 | 每年6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分阶段进行 |
| 浙江省 | 每年7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可分批次完成 |
| 四川省 | 每年8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部分单位可延期 |
| 山东省 | 每年9月1日 | 每年12月31日 | 是 | 60学分 | 职称不同学分要求不同 |
三、注意事项
1. 及时关注通知:各地财政局或会计协会会提前发布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请务必留意官方信息。
2. 按时完成学分:未按时完成学分可能影响后续职称评审、资格验证等。
3. 选择正规平台:确保通过官方指定的平台进行学习,避免被虚假机构误导。
4. 保留学习记录:完成学习后,建议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综上所述,会计继续教育的开展时间因地区而异,但普遍集中在每年的1月至12月之间。会计人员应根据自身所在地区的要求,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