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地矿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机构。它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不是纯粹的企业单位,而是一个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江西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是江西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承担全省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等工作;
2.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服务;
3. 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地质科研项目;
4. 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
5. 承担部分地质工程勘察施工任务。
从职能定位来看,江西地矿局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属性。因此,其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
但是,江西地矿局下属也有一些企业性质的单位,这些企业的员工则属于企业编制。所以,江西地矿局整体上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但内部存在不同的编制类型。
总的来说,江西地矿局的主要部分是事业编制,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人员都是事业编制身份。这是由其公益性的职能定位决定的。但对于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下属单位,则实行企业化管理。这种"事企结合"的体制也是许多地勘单位的普遍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