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蛙是二级保护动物吗】石蛙,又称虎纹蛙、石板蛙,是一种常见的两栖动物,在我国南方地区分布较广。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加剧,许多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受到关注。其中,“石蛙是否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成为不少网友关心的问题。
为了帮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这一问题,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分类情况以及相关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直观展示相关信息。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名录,目前石蛙(学名:Rana rugulosa)并未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它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虽然石蛙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其种群数量在部分地区因过度捕捞、栖息地破坏等原因而有所下降,因此仍需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此外,不同省份可能根据本地生态情况制定地方性保护政策,建议关注当地林业或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
二、信息对比表
| 项目 | 内容 |
| 中文名称 | 石蛙 |
| 学名 | Rana rugulosa |
| 是否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 否 |
| 是否“三有”保护动物 | ✅ 是 |
| 保护级别 | 地方性保护(部分区域) |
| 保护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主要分布地区 | 我国南方地区,如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等 |
| 保护现状 | 种群数量下降,需合理利用与保护 |
| 典型特征 | 体表有明显斑纹,喜欢生活在石缝或山涧中 |
三、结语
综上所述,石蛙目前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它作为“三有”动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非法捕捉和交易,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地方性保护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林业局或相关管理部门。


